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解答:妹妹可以代替姐姐申请撤销婚姻吗?

2022/03/22 16:50:04 查看1328次 来源:张越律师


法律咨询

您好,我的姐姐于三年前认识了我姐夫吴某。在他们相识之初,吴某对我姐姐很好,慢慢地,二人产生了感情。但是后来,我姐姐考虑到吴某没房没车,于是打算切断与吴某的来往。吴某从那时起变得很极端,他威胁我姐姐如果不和他结婚,他就要向外界散播我姐姐的裸照。我姐姐无奈之下和他结婚。当我知道这件事后,他们二人已经结婚半年了。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可以代替我姐姐申请撤销她与吴某的婚姻吗?

 

律师答疑

您想帮助您姐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遗憾的是,我国法律不允许您代替他人申请撤销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法律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由此可知,因受胁迫申请撤销婚姻的,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您的姐夫吴某以发布您姐姐的裸照为要挟,强迫您的姐姐与其结婚,违背了您姐姐的真实意愿,因此属于典型的可撤销婚姻。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即您的姐姐本人,才是申请撤销该婚姻的权利人,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都不能代为行使。因此,您无权代替您的姐姐申请撤销婚姻。

张越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律所创始合伙人,诉讼业务部负责人,从事律师工作多年,承办过各类民事、刑事案件,法律实务经验非常丰富,法律理论基础扎实。
曾任内蒙古经济生活频道《生活早知道》《新闻天天看》特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成员、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政府建设论坛成员、风险防控与经济发展论坛成员。

专长:刑事辩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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