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好当,签字有风险

2018/08/18 09:37:12 查看6553733次 来源:李树英律师

  一、法定代表人没有签字,合同上仅有公司盖章,是否有效?

  不一定!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可见,合同上盖公章和签字并不需要同时具备,没有特殊约定情况下,仅盖公章合同一样生效。

  但是,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合同自双方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则应两项条件均具备才生效。所以,合同约定一定要看清,该签字的地方还得签。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了,合同或其他文件上没有盖公章是否有效?

  不一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今年10月1日就要施行的《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企业)名义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以视为是公司(企业)的意思表示,他的签字等同于盖公章,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超越了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所规定的范畴,那就不一定有效了,答案在下一条。

  三、法定代表人超越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约定的职权,以法人名义所签的合同或文件是否有效?

  不一定!

  我国《民法总则》第61条第三款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上述规定说明,只有证明签订合同的相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范围签订的合同或文件是无效的,除此,均认定为有效。

  四、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章同时存在的文件,是否由公司承担责任?

  不一定!

  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文件或合同只有是代表公司(企业)的情况下,才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明确这一点,则有可能个人承担责任或者个人和企业同时承担责任。

  【律师提示】法定代表人,如何防范签字带来的法律风险

  1.不要超越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授权的职权范围签订合同,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的,就召开会议决定,因超越职权范围签订的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或公司有权向法定代表人追偿;

  2.代表公司签订的文件,一定要在落款处注明“法定代表人”字样后再签字,区分是个人行为还是代表公司的行为,否则,可能导致个人无端端承担了公司的债务。

  【律师提示】如何防犯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来的法律风险

  1.应当先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免货不对版;

  2.要求用手写签字,不要用法定代表人印章,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常常不在工商备案,难以鉴别真伪;

  3. 应当要求法定代表人当面签字。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