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代书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2017/01/19 15:05:59 查看157286598次 来源:张颖律师

核心内容:近日来,迎泽区并州路三社区工作人员很忙碌,有很多老人都前来请求立遗嘱,大多数立遗嘱的老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孩子不止一个,却想把遗嘱留给其中一个或两个。那么,社区代书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相对于公证遗嘱来说,效力的高低如何比较?接下来,张颖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立遗嘱,对于每个老人来说,都是一件颇费心思的事。尤其是担心儿女失和,老人往往会寻找第三方做见证。谁来做第三方合适呢?随着社区工作人员和老人的接触越来越多,找社区见证“立遗嘱”的老人也随之增多。在太原各个城区的社区里,都时不时遇到“托付”遗嘱老人,社区代书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这两天,迎泽区并州路三社区工作人员很忙碌,又有一位老人找到社区,让工作人员无论如何帮个忙。原来,老人要立遗嘱把房产留给最孝顺的一个孩子。老人说,自己生孩子不止一个,临老为他忙前跑后、最贴心的却只有一个。老人心里过意不去,想把自己的家当留给这个孝顺孩子,又怕其他子女“找事儿”,于是产生了立遗嘱的想法。

去年十月份,头一次有老人找到并三社区工作人员,提出帮忙立遗嘱,一趟趟请求。社区工作人员咨询了上级相关部门,掌握了有关立遗嘱的法律知识,为老人做了见证人。

这位老人子女中,一个儿子和媳妇最孝顺,长期赡养着老人。几年前,老人已经把房产过户给了这个儿子,可是老人还是不放心,担心百年后,其他孩子回头来争财产。工作人员说,老人说她曾经被另外几个孩子接回家照料,可期限都不长,且常常把老人送走。

还有一位老人,房子由其中一位儿子花钱购买,为避免日后纠纷,他请社区两位工作人员做见证人,并委托社区其中一位工作人员代写遗嘱,也就是代书遗嘱,将房产“确认”给这位儿子。

这两位老人的遗嘱,老人本人、子女、社区各持一份,遗嘱落款上有遗嘱人、两位见证人的签名和手印。

并三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说,从去年年底到现在,有三位老人找到社区,要求立遗嘱,或请社区见证,或者直接要求“代书”。

不少社区干部都曾遇到居民求助立遗嘱的事儿,尽管各自家庭条件不同,但这些老人都有个共同的特点是,有房子,子女不止一个,想把房子留给某一或两个孩子,又怕其他儿女等日后争抢,提前立“字据”有个保障。

小店区的一个社区最近也曾帮居民立过遗嘱,不过情况相对有些特殊。老人有一个孩子患有残疾,养老的担子都背在另一个孩子身上。老人既放心不下残疾孩子的生计,自己又得靠健全孩子来养老,不得已背着孩子立遗嘱,把房子留给有残疾的孩子,其实老人的心里最难受。

万柏林区、杏花岭区的社区干部表示,曾调解过的家庭纷争中,不少与老人分配房产有关,老人找到社区从中调解。最后,通常会签订个调解协议书,老人和子女,社区干部签字,其实也是等同于“遗嘱”。

由于遗嘱见证的特殊性,记者所采访到的社区工作人员都无一例外地提出,不要把自己的名字登在报纸上,有的说都是老人的隐私,最好连社区的名字都不要提,怕说出去有子女对号入座。

一位参与过遗嘱见证的工作人员长叹一口气:其实,爸妈的心很简单,他们也想不偏不向,一碗水端平。可是儿女做得好不好,老人心底像明镜一样,这是谁也哄不了谁的事儿,老人特别不想亏欠的就是孝顺孩子。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其配偶、子女、父母)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立遗嘱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又称遗赠。

2、遗嘱方式有五种。遗嘱可以是自书、代书、口头、录音以及公证遗嘱,但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3、立遗嘱人申办公证时,必须神志清醒、意识清晰,能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立遗嘱人为年老体弱、危重伤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办理公证时需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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