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19.9元拍写真最后花了2.6万元,啥套路?

2022/04/26 14:46:43 查看1241次 来源:吴国公律师

事情要从一个抖音广告说起,2019年12月,两名女大学生小敏和小萱在抖音上刷到影楼推广的古装摄影体验活动,美轮美奂的古装照和19.9元的“白菜体验价”格外令人心动。起初,对“19.9元拍写真”这种好事究竟是不是真的,两人也心存疑问,“小姐姐,咱们这没有任何附加费用,包括服装、化妆、照片”,影楼客服的答复让她们打消了疑虑。到了店里,两人才发现19.9元根本得不到广告上的成片效果,“1100元套餐的成片效果和最后成品要好很多”,在店员推荐劝说下,两人签订了一份1100元的套餐协议。到这里,19.9元体验活动变成了1100元套餐。拍摄中,新一波推销又来了,一定要用安瓶、服装也得升级,“不买的话,就没法拍摄那种效果”,架不住店员的劝说,两人再签一份1588元的“补充协议”,至此,实际消费升级到2688元。

这回可以拿到美美的古装照了吧?待到选片时,一边是几个店员极力劝说“拍得多美啊”多留几张,另一边,选片师操作鼠标,不配合删减照片。订单中原本只包含17张照片,而实际拍摄了200多张,由于选片过程中受到各种干扰,两个女孩只删掉一部分照片,最终留下了109张。在这波强势推销下,两人又签下了一份2.4万元的“补充协议”和两份影楼赠送的《摄影服务合同》,用于支付选片、相册等的增项。到此为止,原本19.9元的摄影体验已升级到2.6万余元,由于付不起高额费用,店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花呗、分期乐等网贷服务借钱消费,一通操作,最终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能支付。离店后,小敏和小萱越想越后悔,她们都只是在校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实在无力承受,于是当晚联系选片师,多次提出删减照片,减少费用,都被对方以“合同签好了,照片已发厂家制作,没法改”为由拒绝。而后两人积极寻找解决途径,经上海市虹口区消保委调解无果后,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影楼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2万余元,合同余款5,900元不再支付。2021年2月2日,上海虹口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小敏和小萱称,拍摄期间,两人多次提出删减照片、降低套餐标准,但影楼店员以各种说辞劝说,选片时更是软磨硬泡了近5个小时才得以离店,影楼的行为显然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此影楼辩称,公司经营规范,所有套餐都是消费者自主选择,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与消费者订立的合同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如若解除协议,消费者应承担合同约定总金额的90%的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应为承揽合同关系,两原告为定作人,被告为承揽人。双方签订的系列协议均系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并生效。本案中,一共存在五份协议。

第一,对于1100元的定单协议,小敏和小萱请求解除,法院予以准许,但考虑到影楼已提供了服装和化妆服务,拍摄了200余张照片且进行了照片简修,产生了一定的工作量,法院酌情确定赔偿影楼合理损失。

第二,对于1588元的补充协议,影楼依约提供了礼服升级、化妆品升级等服务,且两人已拍摄完成,协议履行完毕,缺乏解除的基础,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第三,对于2.4万元的补充协议及两份《摄影服务合同》,该三份协议签署后,两原告当天即就补充协议的履行与被告发生争执,后于同年12月26日向被告提出解除协议,符合任意解除权行使的法定条件,且影楼并未提交补充协议约定的工作成果,因此,对小敏和小萱要求解除该三份协议且余款不再支付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签订的1100元定单协议、2.4万元补充协议及两份《摄影服务合同》依法解除;影楼返还小敏和小萱1.86万元;驳回小敏和小萱的其他诉请。(以上人名、公司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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