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简单暗藏危机,运筹帷幄追回欠款 ——拖欠4年欠款被成功追回

2018/08/29 15:58:30 查看199次 来源:温利选律师

  2013年12月,天津某技术公司(下称技术公司)与天津某塑料制品公司(下称塑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由技术公司进行供货,塑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塑料公司在2014年2月最后一次付款后,剩余货款约19万元未再支付。2015年10月,技术公司与塑料公司进行对账,塑料公司的会计在对账单签字,却未加盖公章。后,技术公司多次催要,均未果。

  2017年9月,技术公司拿着对账单找到我所律师,希望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技术公司认为,虽然欠款长达四年之久,但双方已经于2015年10月经过对账,欠款数额及诉讼时效均没有任何问题,获得法院的支持也是理所当然。了解清楚合同签订前后及履行的详细情况后,律师经过深入分析研究,认为本案暗藏危机。一是诉讼时效的问题,长达四年时间,如果没有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事由,对方主张时效抗辩,那么本案必然败诉。虽然有双方的对账单,但实践中,对账单是否能够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尚且存在一定争议。二是对账单没有塑料公司公章的问题,仅凭《买卖合同》和未加盖塑料公司公章的送货单,技术公司主张欠款的证据尚不够充分,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通过深入的法律分析,技术公司了解到本案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但最终还是决定奋力一搏,聘请律师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经过律师的充分准备,进行了短信息机主信息、经办人身份调查、签字人身份调查等各类信息和证据的搜集。2017年10月,本案在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律师积极申请法院调查,促使调解,庭审中,运用各种诉讼技巧,一一举证,巧妙化解本案不利因素,开庭中果然出现预料中的情况,最终,对方同意技术公司的调解方案,同意一次性支付技术公司货款15万余元,并由法院出具了调解书。技术公司收到该笔货款后,再次向律师表示感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