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合同约定不明确的解决方式

2017/01/19 15:05:59 查看803次 来源:张颖律师

首先,合同双方要尽可能签订补充协议,以弥补合同的缺陷;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其次,如果无法签订补充协议,可以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事实上,因为大家对于合同相关条款理解的不同,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往往容易引发合同双方的纠纷。而交易习惯的确定同样需要一个举证,认可的过程,同样容易诱发分歧。

因此,签订补充协议是最可取的选择,但是实际合同往来中可能双方已经不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认真协商了。同时相关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这时该怎么办呢?

第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第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最后提醒大家,法律的上述规定其实是对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一种补救,关键还是在签订合同时就充分考虑到相关问题,完善合同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扯皮。合同约定清楚了,事情就好办了,即使提起诉讼也有明确的依据。因此签订合同一定要咨询专业律师,严格把控风险。当然如果问题已经产生,也不必不知所措,同样咨询专业律师,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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