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5/16 17:16:04 查看1060次 来源:易轶律师

夫妻离婚时常常会因为财产分割产生矛盾,那么在协议离婚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该怎么分配夫妻财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工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婚前获得的工资或者婚前付出了劳动,婚后获得的工资,属于一方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其他约定,原则上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3、婚内付出了劳动,离婚后才发放工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后双方的工资,属于各自所有;

5、有书面的婚前或者婚内财产约定,如果约定基于平等自愿签订,并且合法有效,那么按照约定的协议履行。

通常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分割夫妻双方的工资,很有可能和其他的资金(存款、股票、基金等)在一个账户里,造成财产混同,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银行账户里的所有资金。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律师认为如果对方无法对大额转出资金作出合理的解释,对方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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