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42讲

2018/09/21 09:39:29 查看1232次 来源:李贻军律师

  大家好,我是来自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很高兴能够来到这里给大家讲课,今天我们主要讲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内容。

  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述:

  一、民法

  物权法

  1、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2、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例:你老公(老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车子)给不知情的路人甲,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房子已经过户给他(车子交给他开),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车子)的所有权,你无法追回。

  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3、房地一体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合同法

  4、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例: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5、风险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例:交房后你取得房屋钥匙,房产证还没办,此时房屋因地震损毁,你仍需承担房款。

  6、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例: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xx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7、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8、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9、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10、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例: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

  11、表见代理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移动XX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移动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移动客服,宣称不是移动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移动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移动。

  12、不当得利

  参见我前面答过的

  问:甲因银行疏忽,其银行卡内多长一万元,然后甲用一万元去炒股,获利五千。后银行发现。

  问甲应该返还多少钱给银行,为什么?

  答:甲使用不当得利1万元炒股所得的5000元,不属于不当得利的孳息,而是营利所得。依法,应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予以收缴。不当得利之1万元,返还银行。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 取得不当利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民通意见》131条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担保法

  13、定金

  虽然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14、保证的方式

  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约定了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如果担保合同中没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为连带保证。即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

  15、保证债务的从属性

  保证债务被称为从债,其存在依赖于主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意思是,如果债务人把欠债权人的债务偿还了,则保证人的保证债务自然消灭。

  侵权责任法

  16、产品责任之加害给付

  这里不解释了,同合同法的加害给付。

  17、机动车交通事故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要说明的是,如果不是运输合同关系而是好意搭乘的情况下,司机过失造成乘车人受伤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18、宠物伤人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时对方挑逗激怒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19、高空抛物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

  20、竞技体育受伤

  竞技体育中的人身损害除非严重违反规则或故意伤害,否则排除侵权法适用。

  婚姻法

  21、骗婚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22、假离婚

  也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在我国结婚离婚均以登记为生效条件。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诉讼和仲裁法

  23、诉讼时效

  除人身伤害、不合格产品、租金、保管物纠纷为一年外,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

  很多人(包括法学新生)把诉讼时效理解为,某个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务人就不用还了。这是错误的。

  如果债务经过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即债权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起诉,债务人如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仍需归还借款。债权并不以诉讼时效消灭而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

  24、除斥期间

  一般为1年,也有三个月的。

  经过除斥期间,消灭的为原权利,且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这个就比较狠了,即权利本身没有了。如合同的撤销权,在得知合同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5、诉讼或仲裁条款

  看过不少合同,在争议条款里面写上「如发生争议,可向XX法院起诉,也可以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种条款无效,只能选择其一。

  26、举证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彭宇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违反举证原则。

  其他应该知道的

  27、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很多说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的报道,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28、名誉权

  名誉权即公民获得社会正当评价的权利。如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29、隐私权

  隐私权即公民对其私人特定的信息有不被他人知晓的权利。仍然以小偷为例,公布其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在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衡量上,法律更倾向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30、劝酒侵权

  喜欢喝酒的要注意了,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1、大学生兼职

  虽然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保护,但不能只看劳动法,劳动法只是特别法,没有劳动法我们还有其他的法律可以用。

  不是劳动关系可以是雇佣关系,用民法通则。

  不是雇佣关系,可以是合同关系,用合同法。

  不是合同关系,可以是侵权关系,用侵权责任法。

  保留好证据就是了。

  32、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是很多人决定打官司前的第一道坎,如果你手中的证据确实充分,其实大可不必担心。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而律师费用作为你实现债权的费用,同样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在合同中予以约定)。

  二、刑法

  33、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扩大刑法打击面的一种规定。被确定为共犯的人与实行者同罪。

  如甲和乙共谋抢劫,中途甲肚子痛离开,乙单独抢丙成功。此时,甲虽然没有实施抢的行为,但是会和乙一样承担抢劫罪的责任。所以,交朋友一定要靠谱。

  34、没收财产

  你每次看电视,看到xx犯罪嫌疑人被判,没收全部财产的时候,你觉得你懂它的意思吗?

  这里的没收,是没收的合法财产,而犯罪所得的财产在判刑之前,已经全部予以收缴。

  如罪贩张三经营房地产合法所得100万元,非法经营所得10万元。这里10万在判刑之前就会收缴,100万合法所得,在执行刑罚时罚没。

  35、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法官义正词严的念出来的时候听起来貌似很严厉,其实,你懂的。

  36、死缓

  很多人不理解死缓是什么,说xxx被判死缓。实际上,死缓不是刑罚,而是死刑的执行方式。对死缓正确的理解是:XXX被判死刑,但是缓期执行。

  37、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醉酒分生理性醉酒与病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被定型为精神疾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故意引发病理性醉酒而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8、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很多作死的人在公交车上袭击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这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罪的行为。而且,该罪是行为犯。即你袭击司机即构成,不需要任何损害结果。出现损害结果,法定刑直接升格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39、转化型抢劫

  小偷入室盗窃被发现,女主人尖叫,小偷就用刀在女的手上划了两刀,被抓。入室盗窃除非数额巨大,不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因为这两刀,变成了入户抢劫,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你说你都走上这条路了,花点时间翻翻刑法又不会死,但是不翻一翻你真的会死。

  40、高利转贷罪

  这两年很多人放水,有些人甚至从银行借钱出来放给其他人。如果你获利颇丰,可能被以此罪查水表。

  41、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这个要说到那个著名的问题了:女朋友问,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你如果懂点刑法,必须先救你妈。在法律上,你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当父母处于危险境地时,你具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可以救助而不救助造成死亡结果的,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女朋友,仅仅是道德义务,不救不违法。

  当然如果领了结婚证,就另当别论了。两个都要救。所以各位妹子,你们领了证再来问这个问题才有意义。

  同理,当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小孩同时落水,应当先救自己的小孩。

  42、关于熊孩子的父母

  曾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说一个熊孩子毁了他表姐2w多元的耳机。细节我忘了,但是假设在这类案件中,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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