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法典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2022/06/09 17:24:26 查看1268次 来源:怀向阳律师

离婚时不同的房产有不同的分割方法,需要具实际情况而定。


一、民法典,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二、民法典,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


若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仅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的比例分割。


三、民法典,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离婚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民法典,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五、民法典,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分割


若是一方婚前付首款购房婚后共还贷款。婚前还贷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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