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破坏了我的家庭,如今却被迫在法庭宣誓要对我儿子好

2018/09/26 17:47:54 查看1078次 来源:易轶律师

  婚内被出轨,上三上位,这对于原配妻子/丈夫来说,不得不说是一段极不愉快的经历。面对出轨,有些当事人会采取过激的方式,例如当众围殴打小三、将小三扒光示众等,最终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刑事惩罚;有些当事人会选择抢先一步提起离婚诉讼,以挽回最后的尊严,但是这并不能治愈受伤的心灵;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寄希望于法律对两人进行严惩,然而区区几万块钱的精神损害赔偿,可能连取证出轨的费用都难以覆盖。面对如此现状,有些当事人可能会问,难道婚内出轨已经零成本了吗?

  邱先生与唐女士曾是一对恩爱夫妻,两人白手起家,将生意做得极为红火。唐女士患有卵巢囊肿,极难受孕,夫妻俩经过协商后,通过试管的方式,生育了一个儿子邱小弟。儿子一岁的时候,邱先生有了外遇。夫妻俩时常发生争吵。双方协议离婚时,邱先生将儿子带走,导致离婚时唐女士没能获得儿子抚养权。

  双方离婚两个月后,邱先生与怀孕的刘女士再婚,因照料人手不够,邱先生遂将儿子暂时交给前妻唐女士抚养。唐女士接到儿子后,立即为儿子办理了幼儿园的入学手续,精心照料。三个月后,邱先生要求唐女士归还儿子,唐女士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原因之一是邱先生的现任妻子对孩子实施冷暴力。

  据邱先生家的保姆介绍,邱小弟随同父亲及刘女士生活期间,邱先生经常出差,邱小弟主要由奶奶照顾。但是邱小弟生病期间,刘女士不愿意出钱为邱小弟看病,只有邱先生在场时,刘女士才会对孩子嘘寒问暖。在一审判决中,法院支持了唐女士的诉求,儿子改由唐女士抚养,邱先生愤而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刘女士刚刚生了一个女儿,还在月子期,但是却被丈夫邱先生要求出庭作证。刘女士在法庭上发誓会对继子邱小弟好,绝不会亏待孩子,愿意与丈夫邱先生共同抚养继子。

  当然,二审法院依然没有支持邱先生的诉求,母亲唐女士如愿夺回了儿子邱小弟的抚养权。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和再婚率持续上升。据2017年婚姻登记信息显示,每六个登记结婚的人中,就有一人系再婚。如何处理好再婚家庭中继父母子女关系,尤其是小三上位而组建的再婚家庭,可能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这可能是大部分插足他人家庭的第三者没有考虑过的问题,为了这段不太清白的爱情和婚姻,你需要妥协的比你想象的多得多。从古至今,爱情从来就代表正义,你永远猜不到,你“抢”来的爱人会为了自己的亲生孩子让你承受什么?!

  在本案中,我们也发现在确定2-10岁孩子抚养权时,法院已经将实际抚养作为判决的关键因素。唐女士提起诉讼时,其实际抚养邱小妹的时间不足三个月,严格来说尚不构成“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法定条件。但因双方离婚后不到两个月,邱先生即主动将邱小弟送归唐女士照顾,虽然两人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变更抚养权,但是亦成为法院判决的重要考量因素。同时,唐女士一方积极提交证据证明,双方离婚前,双胞胎主要由唐女士父母照顾,邱先生只实际抚养邱小妹两个多月,两级法院权衡各方因素后,最终支持了唐女士的诉求。

  这个结局,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都可以说是比较圆满。在如今的社会里,婚内出轨可能也只剩下道德谴责这一项了,毕竟法律看起来也比较宽容,但是谁知道以后的人生还会遇到什么狗血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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