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漂洋过海来看你,如今远渡重洋求离婚

2018/09/30 10:26:23 查看1019次 来源:易轶律师

  最近,家理经常接到这样的跨国咨询,咨询者与配偶都是中国人,相识于留学期间,在国外相爱并登记结婚。但学成后,一方选择留在国外,另一方却迫于各种原因而选择回国,从此开始异国分居。在分居初期,两人的收入不高,只得节衣缩食地攒机票钱,只为漂洋过海地多看对方一眼,但是分居的现实始终无法改变,最终感情消磨殆尽,因此向律师咨询如何跨越重洋来结束这段无奈的婚姻。

  约翰和珍妮是在美国留学的中国学生,两人独自在异国求学,恰好参加了同一个社团,中国人在外国相遇分外亲切,一来二往,两人渐渐熟悉起来,并相知相恋。2012年两人在美国登记结婚,之后继续学业,在国外半工半读的日子虽然辛苦,但他们构想着未来的美好生活,觉得充满了希望。

  2013年,两人即将毕业,可对于毕业后的规划出现了巨大的分歧。约翰想要留在美国工作生活,也找到了一份在美国不错的工作,而珍妮则希望回到中国生活,毕竟她的父母都在国内,舍不得离开日益年迈的父母。两人谁都不肯妥协,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从此分居两地。

  但是,曾经浓烈的爱情刻骨铭心。在异国分居的早期岁月,他们尽量地减少开支,将钱攒下作为漂洋过海的机票,只为多看对方一眼,他们就像李宗盛《漂游过海来看你》的歌词里所说: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漂洋过海地来看你

  为了这次相聚

  我连见面时的呼吸都曾反复练习

  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

  为了这个遗憾我在夜里想了又想不肯睡去

  记忆它总是慢慢的累积在我心中无法抹去

  ……

  但是,两人始终都没有为对方奋不顾身的勇气,也有着诸多现实的无可奈何,一直保持着两地分居的状态。不知不觉中,两人已经分居将近5年,夫妻感情已经消耗殆尽,约翰也已获得了美国国籍。为了挽回婚姻,约翰最后一次向珍妮提出来美国团聚,珍妮再次拒绝了约翰,并要求约翰回中国,两人不欢而散。

  对约翰来说,两人曾经也爱得如痴如醉,他常常在梦里回忆起两人厮守的日子,可那一份温柔如今被隔绝在大洋彼岸,今生已经注定无法找回,可是他的余生还很长,他渴望有一个正常的家庭,想要“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随后,约翰提出离婚。可珍妮却不同意离婚,认为两人的感情基础非常好,并没有实质矛盾,只要约翰回国,一切都会解决。约翰认为珍妮把她自己的想法强加于自己,两人在人生观上相差巨大,不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决定向法院起诉离婚。

  约翰知道,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需要耗费不少时间精力,也许需要常常往返于中国和美国之间,除去昂贵的机票不说,约翰的工作也不允许他经常请假,约翰十分苦恼,在他不回国的情况下,能不能委托律师起诉离婚呢?

  约翰委托国内的朋友找到家理律师,咨询涉外离婚的相关事宜。涉外离婚,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诉讼业务,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复杂或疑难。对于约翰这种情况,是可以全权委托国内律师代为提起离婚诉讼的,与普通离婚诉讼最大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诉讼材料的准备。

  首先,由于约翰和珍妮在国外登记结婚,需要将国外结婚证进行公证认证;

  其次,由于约翰是美国国籍,且无法回中国出庭,因此需要将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材料进行公证,之后到中国驻美过使领馆进行认证;

  第三,如果上述材料是外文的,需要在回国后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后才能使用。

  在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后,约翰就能安心工作,将国内的诉讼事宜全权交给律师处理了,这样对约翰来说能有效地节省诉讼成本。

  令人欣慰的是,在正式起诉前,律师找到了珍妮进行沟通,劝解珍妮冷静地看待她和约翰的婚姻。珍妮看到约翰公证的起诉状后,明白约翰离婚心意已决,自己再坚持也无意义,珍妮最终同意协议离婚,她说洒脱放手才是她最好的选择。

  虽然这段婚姻因各种现实原因不得不走向终结,但是曾经漂洋过海去看望你的经历依然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哲学家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在爱情的哲学里,我爱故我在,经历即是一种拥有,愿曾经爱过的人们都能带着曾经的温暖,继续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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