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2022/06/28 16:04:18 查看1452次 来源:易丽律师

答案是肯定的,胎儿也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因此,若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应当为胎儿保留份额,胎儿出生后,自然享有该份额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若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该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该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另外,若继承人之间签订《遗产分配协议》,该《遗产分配协议未给胎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充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利胎儿所得遗产利益严重失衡则该遗产分配协议无效具体参考王某、申某1与申某2法定继承纠纷案【案号:(2016)京01民再70号】,该案法院认为:双方在遗产分配协议中将回龙观房屋约定由申1继承,小客车一辆约定由申2继承,该约定未给胎儿1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申1与胎儿所得遗产利益严重失衡,未充分保护胎儿的合法权利。申2出生后具有了民事权利能力,其对该遗产分配有权提出诉讼主张。最终法院确认遗产分配协议无效对被继承人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重新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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