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第三者”赠与财产的行为无效

2022/06/29 14:14:41 查看978次 来源:张越律师

 

   夫妻一方出轨,有了向第三者赠与财物的行为,另一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婚后对财产如无特殊约定,则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一方向第三者赠与财物,实际上就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受侵害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

 

   杨某(男)与官某(女)自2003年结婚后,矛盾日渐增加,感情生变。杨某在外经商,收入丰厚,但除了支付日常的开支之外,并没有给家里更多的钱。杨某赚的钱大部分都归自己支配。从2005年开始,杨某与官某两人感情便已破裂,但两人并没有离婚。2006年,杨某在新加坡经商认识了陈某(女),后来两人恋爱。至2012年,杨某用自己赚的钱在深圳一共购买了三套房产,均登记在陈某名下。2014年,官某(女)向法院起诉,请求认定杨某向陈某赠与房产的行为无效,要求陈某归还三套房屋。

 

   本案中,杨某为第三者陈某买房时,并没有与官某离婚,杨某和官某两人对财产的处分也没有特殊的约定,因此杨某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杨某为陈某购房的行为侵犯了官某的权利,官某可以向法院起诉两人,追讨自己的损失。一些当事人苦于没有证据证明配偶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者,不妨尝试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起诉自己的配偶与第三者重婚,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法进行取证。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提交配偶的银行转账凭证,证明配偶将钱转给第三者以证明夫妻财产受到侵犯。

 

证据及材料指引

        1.重婚案件判决书:证明重婚的事实。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庭上的陈述必须属实,如作虚假陈述将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通过刑事诉讼的方法对配偶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事实进行取证,将刑事案件中配偶的陈述作为证据,用于民事案件中。

       2.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单:证明银行存款转给第三者的事实。配偶如果将钱财转移给第三者,原告可以通过银行的转账记录来获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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