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11:52:14 查看1396次 来源:薛春艳律师
课题内容:
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每日民法讲堂”,今天我们讲课的题目是:《借条怎样写更能保护债权?》
借条是当事人双方证明借款事实的依据。所以借条是否有效,效力如何,是保护出借人债权的最有力证据。一个有效的借条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1、借款人身份信息;
2、借款人表明“已经借到”该笔款项;
3、款项数额必须明确,写明是以转账方式还是现金支付;
4、想要利息的必须写明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
5、借款人的签字和手印。
没有明确的借款人,在法院起诉是不能立案的,即使借款人与你青梅竹马,也必须写上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必须写明“已借到”三个字,表明已经发生借贷关系,借条成立。
如果是以转账方式支付的,可以到相应银行打印转账明细,证明已经履行出借义务,借条合法有效。借款最好以转账方式支付,可以为以后诉讼留存证据。
如果想要对方支付利息,则必须写明借款利率是多少,根据目前法律规定,年利率24%以内都是合法的,如果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在年利率24%-36%之间的,法院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后悔想要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通俗点理解就是:给了别想要回,不给也别想要。超过36%,法院一律不支持。
最后,借条上必须有借款人的签字和手印。
只有这样,出借人才能依据借条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债权。
今天的讲课就到这里,希望今天讲课的内容对大家的生活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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