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结案时间

2018/10/25 13:18:13 查看1217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在我国,约有14亿的人口,其中劳动力的数量也是世界之最,这么庞大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经过协商,调解都不成功的情况下,下一步就是走法律程序了,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打官司。打官司的第一步要到哪一个部门呢?劳动争议案件,是不可以直接去法案起诉的?在我国设置了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经过劳动仲裁前置阶段,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当事是不可以直接去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只有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或者仲裁庭超期不结案的情况下,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那么,今天和大家说一说,劳动仲裁究竟是要多少时间才可以结案呢?

  2017年9月6日下午,钟某在东莞西城天和百货一楼的某饰品公司The Green Party店面装修过程中发生坠落事故,邹某让他儿子和另外两个工友将伤者送到东莞南城医院治疗,医疗费由邹某垫付了部分。本人于9月6日在东莞南城医院住院至10月7日,被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

  伤好出院休养了一段时间,钟某觉得要做了工伤认定才放心,以后赔偿才会有保障,于是他便跑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但是苦于没有书面的劳动关系,被社保部门告知先要申请劳动仲裁,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包工头邹某手下就只有五六个人做事,什么东西都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的工作证和劳动合同这些东西。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钟某手上一点儿劳动关系的证据都没有,而一年的工伤认定时间就快到了,急得他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每天都睡不好觉。在笔者的帮助下,于2018年9 月5日向东莞市南城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申请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仲裁庭于提交申请材料的当天就受理了。

  仲裁庭于2018年10月12日开庭审理,两家公司和包工头邹某都到场了,公司方面都否认定与钟某存在劳动关系,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仲裁庭说庭后他们会亲自到施工的现场去调查。过了七八天,仲裁庭通知,由于工地完工将近一年,调查方面遇到了很大的困难,案件需要延期才可以结案,并给了书面通知:

  律师评析: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的案件,从受理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一般是45日内结案,但是遇到疑难复杂的,可以延长15日结案,也就是60日结案。这里所指的天是自然的天数,并不是工作日。

  那么,劳动者遇到了超过了60天还没有结案的情况下,怎么办呢?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超期不结案的,可以拿着仲裁庭开具的《受理通知书》,以仲裁延期不结案为由,直接在仲裁没有裁决的情况起诉到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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