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赔偿?

2022/08/10 22:46:13 查看1942次 来源:丘敏律师

陈先生于2021年3月入职某公司,2022年3月,陈先生在机器操作的过程中右手被机器挤压受伤,但该公司没有履行社保缴纳义务,陈先生在受伤后无法进行工伤保险赔付,陈先生可以请求赔偿吗?

 

丘敏律师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和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因此,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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