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所欠的债务,离婚时如何承担?

2022/08/25 09:13:09 查看1595次 来源:张越律师


导读

因夫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均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因未成年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概念解读

因夫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均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在夫妻双方离婚后,因未成年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案例简介

张男与李女为夫妻关系,2010年张男母亲因癌症入院,其治疗费用花费巨大,张男家庭不能承担只得向朋友王某借款5万用于母亲的治疗费。后张男李女因此感情破裂,主张离婚。

案件中5万元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是张男借钱,但是用来支付其母亲的医疗费用,张男对其母亲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所以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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