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关于农村拆迁的标准有哪些?

2018/11/11 15:36:44 查看1208次 来源:魏李霞律师

  国家出台关于农村拆迁的标准有哪些?

  作者:魏李霞 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日期:2018年11月11日

  国家出台关于农村拆迁的标准有哪些?

  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一、耕地的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若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每两至三年调整一次,被征收人的补偿应当适用最新的补偿标准,而不是18年征地却拿着10年的补偿标准来补偿。

  二、宅基地的补偿标准

  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各地方对农村宅基地的地价制定有区位补偿价,被拆迁人可以到当地政府网站或者国土部门网站进行查询和了解。

  实践操作当中一般参照的是征收耕地的标准或者如果不进行货币补偿的话可以提供相等地皮的安置。

  三、 一般自建房的补偿标准

  1、迁建安置: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和宅基地地价;

  3、产权置换:同等地段按照您合法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四、“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提起棚户区,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一排排又低又矮,又脏又乱的小房子。脏乱差是棚户区的一个基本特征。那么被列入棚户区,拆迁时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呢?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被拆迁的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的价格。

  2、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

  房屋虽然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如果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予以安置补偿。

  以上补偿标准应该是对该问题较为全面的解答,您现在应该知道农村的房子和土地大概值多少钱了吧,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建议您第一时间拿着相关材料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程序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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