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法律适用与实务

2022/10/23 21:22:51 查看205次 来源:周夙董律师

一、经典案例

20228131840分许,39岁的上海市民杜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行至静安区武宁路、余姚路路口,许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此停车开门时碰撞杜某,致杜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许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杜某无责任。后经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明确:杜某因车祸致:左膝前交叉韧带完全断裂,内侧半月板撕裂,内、外侧副韧带损伤,左股骨下端及胫骨上端骨挫伤,左膝关节控积液,该损伤评定为十级伤残,伤残指数10.5%

杜某遂就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及适用问题,向上海铭森律师事务所周夙董律师进行咨询。

二、法理分析

(1)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等级指数*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程度。

(2)受害人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如何计算

首先,确定最高等级的伤残几级(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再次,计算附加赔偿指数(6-10级增加5%;2-5级增加10%)最高附加赔偿指数不超过10%;累计伤残赔偿指数之和不超过100%。

例如,受害人有15级伤残,110级伤残,则最终伤残等级为65%

(3)“农转非”问题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残疾赔偿金分为可适用两种类型,即,城镇居民标准或农村居民标准实务中适用不同的标准会造成残疾赔偿金数额相差巨大

如果农村户籍的受害者想要适用城镇标准主张残疾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之内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激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一般而言,受害人虽然为农村户口,但是法院会结合受害人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为城市等因素来确认适用城镇居民标准

(4)残疾赔偿金超过给付年限是否继续赔偿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即,超过20年残疾赔偿金给付期限后,受害人仍可起诉再次主张残疾赔偿金,法院会支持5-10年的续期,续期满后仍可再次主张。

三、案例分析

具体到本案中:2021年度,上海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2,429元。依据受害人杜某的年龄、司法鉴定确定的伤残指数为10.5%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许某为全责杜某无责的认定,杜某可得到的残疾赔偿金数额为:173,100.9。计算标准如下:

82429*20*10.5%*100%=173,100.9元

四、实务操作提醒

(1)“农转非”的证据准备思路

1. 如果受害人在城镇有购房,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者银行贷款合同,以及首付款凭证;如果是受害人的直系亲属在城镇有购房,除上述证据外,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户口本;

2. 如果受害人在城镇有自己开办公司或者参与办公司,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股东证明或者公司章程;如果受害人有租赁、承包柜台、店铺、车辆、车间、厂房的行为,需提供承包合同、发包方身份证明、缴纳租金、承包费的收据或发票,纳税凭证;

3. 如果受害人在城镇提供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卡或者社保清单、工资卡或者工资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如果受害人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可提供由居委会和派出所盖章的居住满1年证明。

2残疾赔偿金与误工费之间的冲突

误工期限最长到评残日的前一天,因此,如果原告需要主张误工费赔偿,同时又要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不宜太早。如果太早,伤残评定前一日即是误工期截止之日,再往后的误工费只能由残疾赔偿金来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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