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泄露致分拣员重伤,

2022/11/03 12:34:25 查看124次 来源:张金玉律师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互联网经济的不断繁荣,收发快递逐渐成为了人民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同时快递行业暴露出来的管理问题也屡见不鲜。上海闵行法院针对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围绕快递行业问题靶向发力,助推行业规范治理。

偷寄危险化学品 快递员住进ICU

 2019年11月,经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唐某某商议决定,由被告人唐某某选材并打包包括硫酸二甲酯、对溴苯酚、对氨基苯磺酸等危险化学品在内的9种化学原料10桶共计224公斤,以普通快递的方式运往上海市。C快递公司快递员收寄上述物品时,被告人唐某某未如实告知其中包含危险化学品。被害人李某某、马某某分拣快递物品时,发现上述物品部分包装桶的底部有液体泄漏,并伴有刺激性气味。其间,李某某多次外出透气,马某某全程在车厢内卸货。后公司对上述物品重新包装后继续托运。当晚,两名被害人先后产生不适症状并紧急就医、抢救。经鉴定,被害人马某某吸入有毒气体致呼吸道灼伤,构成重伤二级,被害人李某某吸入有毒气体致呼吸功能障碍,构成轻微伤。经专家认定,涉案9种化学品中的液态硫酸二甲酯具有较高的急性毒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违反法律法规,非法运输毒害性物质,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被告人唐某某作为该公司非法运输毒害性物质的直接负责人,其行为亦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

溯源治理找症结

经查,快递公司在公司管理、工作流程规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挂空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据此,上海闵行法院向C快递公司发送司法建议书,总结了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一、上门取件时未落实收件检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邮件收寄验视制度。对信件以外的邮件,邮政企业收寄时应当当场验视内件。本案中,快递员上门取件时在未按规定开箱验视和查询核查,也未按规定要求托运人提供托运清单和寄递物品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即予以收寄,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运输过程中未实施安全检查 

《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经过安全检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检查标识。本案邮件运输全程无安检环节,收至营业网点后,在未经过任何安检的情况下承运,途径多个中转场分流装卸后跨省运输至闵行中转场分流,随后未安检即进行派件。

三、发生事故后未采取安全处置措施

《快递暂行条例》《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单位在发现运送危险化学品时需采取安全处置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本案外包劳务人员分拣分流货物时因经验不足在闻到刺激性气味,并发现部分包装桶底部有液体泄漏的情况下,仍违规作业并将破损包装桶交问题件处理部处理。安全知识和意识的缺乏,最终导致了两名被害人一重伤一轻微伤的不幸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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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开良方

为保障社会公众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上海闵行法院就上述发现的问题向C快递公司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制度建设,明确内部监管责任

吸取本案的教训,深入挖掘案件反映出的管理漏洞,查找流程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筛查排除风险,找到问题根源,从源头上筑牢安全堤坝。提高员工责任意识,落实问责制度在公司与员工之间形成有效的责任追究体系。在工作中应当着眼于服务质量的切实提升,在此基础上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避免单一追求经济利益。

二、规范运输流程,落实安全检查要求

加强对邮件运输过程的全流程管理。对拟收寄物品做到全部当场验视,清单。落实收寄件至少通过一次过机安检要求,营业网点、中转站配备安全检查设备,第一时间进行安检。建立并执行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现疑似禁止邮寄物品,应当立即妥善处置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加强员工管理,完善安全教育培训 

以本案为鉴,加强对员工的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针对本次事故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培训违禁物品的识别、检查等知识,提高员工对收件及运输中禁止邮寄物品的辨别能力,让员工充分意识到危化品等禁止邮寄物品的管理稍有漏洞就可能酿出大祸患、大事故。尤其注意消除对临时聘用的外包人员安全培训的盲区,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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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配合提质效

C快递公司在收到上海闵行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及时函复并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如下整改。

第一持续要求一线收件员按照100%验视要求对托寄物品开箱验视,对于无法辨认的,需要提供详细物品成分表,并第一时间上报;


第二要求一线收派员在派件工作中,一旦发现破损或者泄露的物品,不得再次派送,并及时上报;


第三,对于一线收派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利用早例会进行专项思想教育和培训,强化收派员的思想意识;


第四,聘请专业的危化品防护专家对所有员工,就发现疑似危化品如何妥善处理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护培训;


第五,将该事件作为典型案例,全网通报,同时对于危化品预案及制度进行更新发布。



快递在为人们带来便利、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也亟待落实。上海闵行法院发挥社会管理职能,针对共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为快递从业人员扎牢“防护网”,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文字来源:刑事审判庭 陈帅

责任编辑 :陈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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