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错过微信群复工通知被单位以旷工为由开除

2022/11/04 08:44:47 查看118次 来源:袁伟民律师

宁波奉化区法院: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微信群当下成了活动通知、上班打卡、员工交流、工作安排、商务拓展的主阵地,而在不同群之间无缝切换回复,应对大量群消息,也成了每个职场人的必备技能。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的李女士就因为漏看了一条群消息被用人单位辞退。近日,奉化区人民法院认定该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驳回该单位的诉讼请求,判决其支付李女士赔偿金2.7万余元。


  李女士就职于一家餐饮管理公司,从事检验检测工作。2020年11月3日,公司在职工群里发布所有工人明天开始先带薪休息三天等安排的通知。11月6日,公司法定代表人再次在职工群内发布车间员工明天上班的通知,但厂长未转发和通知到员工。因错过这条复工通知,李女士一等就等到了被开除的公示。11月20日,公司对李女士以无故旷工七天以上为由,按照厂规、厂纪作出开除决定。李女士遂申请劳动仲裁。


  2021年2月,奉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为该公司应向李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7万余元及剩余工资400余元。该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奉化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解除与李女士的劳动关系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公司陈述其在工作群里发消息通知了李女士,但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女士已实际接收到该条通知,公司应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李女士未收到上班通知,且其间公司又发生上班职工与保安冲突事件,导致李女士未在11月7日上班且超过七日以上,公司由此认定李女士无故旷工超过七天视为自动离职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据此为由解除与李女士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做法,于法无据。


  最终,法院认定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支付李女士赔偿金2.7万余元。宣判后,该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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