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征收方不先把安置房建好再拆迁?

2018/11/20 09:20:16 查看1199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引言

  这是很多被征收人想知道的一个疑问,也是很多拆迁后一直拿不到安置房的被征收人的心声。在现实征地拆迁中,少数地方会提供现房安置,但更多地方是不提供的,都是拆迁后才启动安置房建设。

  对于安置房什么时候提供给拆迁户,拆迁户和征收方是两种不同的立场

  拆迁户:房屋拆迁启动前应先把安置房建好,让拆迁户即拆即住

  很多拆迁户都有这个想法,为什么不先把把安置房盖好再拆迁房子?如果拆迁方把安置房建好了再拆迁,对于咱们拆迁户,可以说是好处多多。

  1

  避免安置房迟迟不能兑现的问题

  拆迁后七八年见不着安置房,是常有的事 。现实当中,很多拆迁户在拆迁后,等了三四年甚至七八年都没见着安置房的影子。说好的安置,最后变成了一种奢望。

  四川某地农村就有这样的案例。年初有当事人向爱土拆迁律师团反映,他们几个村因为项目开发,进行拆迁。但是拆迁后都10多年了,一直没给安置,安置房连个影子都没见到。村民至今租房居住。

  这不就是吃了安置房没有提前建好的亏吗?

  2

  避免安置房质量问题

  这是另外一种情况。拆迁一两年后,安置房是建好了,但是拆迁户验房才发现安置房存在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不敢入住。

  虽然反映后,开发商进行了修补,但总归住着不舒坦,新房变旧房,还需要担心以后有没有质量问题。

  如果这个安置房早点建好,要拆迁前,拆迁户先来验房看房,再决定要不要签协议。这时,在这种压力下,安置房的质量也就不敢这么马虎了。

  3

  避免拆迁后的不稳定生活状态和搬迁麻烦

  这也是现实问题。往往拆迁后,安置房按正常建设进度,也需要个一两年,甚至三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不提供周转用房,拆迁户只能外面租房住了。

  搬过家的都知道,床、沙发、电视、桌椅板凳、锅碗瓢盆,各种衣物和用品,搬来搬去,是多么麻烦。

  而且租房住,房东说赶人就赶人,非常不方便。

  如果拆迁时有建好的安置房,那么租房的时间可能就不是两三年、七八年,而是只需要四、五个月最多半年,(装修两个月,敞放两三个月)就可以入住了。省时省力,也省钱。

  征收方:先修安置房后拆迁,执行难度太大,成本太高

  回到现实,征收方不会自缚手脚,被拆迁户牵着鼻子走。法律和征收流程也还没达到如此成熟的阶段。

  对于征收方而言,先修安置房后拆迁的执行难度不是一般大,风险高。

  1

  现房库存不足

  政府并没有如此多的库存现房供应拆迁户选取,况且在土地财政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给钱比给房划算,征收方也清楚这笔账该怎么算。

  2

  廉价的安置房数量不足

  开发商也不会大量建设廉价的安置房,这不符合商人逐利的根本商业规律。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利润空间完全是两码事。

  3

  从征收流程来看,时间不允许

  拆迁的时间往往不会太长。从立项到征收是很快的。而且没拿到征地批文之前,谁也无法保证项目一定能获得审批。这种情况下,谁敢盲目建安置房?

  一旦拿到征地批文,征收流程所需时间往往是很短的。而在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之后征收方才开始组织拆迁户签订协议。前后时间这么紧张,不可能突然建起来安置房。

  而且通常安置房的建设时间周期较长,一般需要两三年时间,作为本届政府等不起、耗不起。

  4

  修好的安置房能否得到拆迁户的认可和按时搬迁?

  安置房建成后,即便没有质量问题,但动员搬迁时,如果因为户型、楼层、面积不满意,迟迟不搬迁等,也会增加拆迁工作的难度。并且压力全都在征收方这边,显然征收方也是明白的。而且这些年来,这样的案例并不少。

  但先拆迁后安置就不一样了,拆迁的主动权就在征收方手里了。

  先拆迁后安置的好处是,把最艰巨复杂的工作做在前头,拆迁顺利了,一切顺利。事先和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把各事项谈妥,再根据拆迁户的情况进行合理安置。从拆迁流程来看,更科学也更高效,便与管控。

  此外,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必须是现房。从法律上没有依据。

  说了这么多,相信大家明白了吧?拆迁前建好安置房,只是一厢情愿的梦想。从法律层面和征收层面是不现实的。

  房屋拆迁,征收方应当依法合理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拆迁涉及被征收人家庭财产,甚至可能是主要财产,因此征收方应当慎重对待,公平合理补偿。

  爱土提醒大家

  1、针对拆迁方的安置房迟迟不能建好或不予兑现的问题,建议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起诉维权。

  2、希望大家在签订产权调换的补偿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协议的各种陷阱。尤其是空白协议签不得,后期很难维权!

  3、要注意协议一定要有征收方的盖章签字自己必须留底!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