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有关规定

2023/02/08 11:46:26 查看311次 来源:王芳律师

一、保证合同的定义

保证合同是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保证合同的订立

1.保证人的主体

在保证合同中可以承担保证人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营利法人等,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过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同时,以公益为目的的为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2.保证合同的内容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保证合同作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经过协商,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表明为保证条款。

三、保证合同的分类

保证合同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合同、连带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一般保证合同

一般保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物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对债权人行使抗辩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保证合同

连带保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已经到期,债权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里并不需要一般保证合同中据合同纠纷未尽审判或者仲裁的条件,对于保证人要求较高。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因此、最高额保证的保证金额不固定,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仅限于约定的限度以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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