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婚后父母为子女买车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

2018/11/29 15:31:56 查看1398次 来源:柳基伟律师

  婚后父母为子女买车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

  小王与小张2016年登记结婚,结婚后因考虑交通问题,小张便有意购买一辆车。小王心疼媳妇,便同意购买车辆,小王向小王的父母说明购车的想法后,小王的父母二话没说便给小王转账5万元,小王拿到钱之后立刻转账给小张。小张用这5万元支付首付,并贷款4万元购买了一辆不错的车。小张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现在双方离婚,小王要求小张将其向小王父母的借款5万元予以偿还。那么问题来了:小王父母的这5万元是小王父母的赠与还是借款呢?小王与小张是否需要返还呢?

  律师解读: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车辆的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贷呢?

  该法院判决书载明:涉案车辆系原、被告双方婚后购买,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登记在被告名下且一直由被告使用,故车辆归被告;购车首付款5000元系原告母亲出资证据充分,在原告母亲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依法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故在车辆归被告所有的情况下,向原告母亲举借的50000元应由被告交付原告,由原告负责向其母亲偿还。

  据此,一审法院判定:鲁FXXXXX号车辆归被告陈某某所有,车贷由被告负责偿还,向原告母亲郭某某举借的购车首付款5000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将款项交付原告周某某,由原告负责向其母亲偿还。

  综上,在一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的情况下,有关出资应当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柳基伟律师,山东烟台人,山东天锦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婚姻家庭纠纷课题研究逾六年、刑事辩护课题研究四年。柳基伟律师扎根基层、服务百姓,执业至今处理离婚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各类案件数百起,担任诸多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并为优秀精英人士提供专属律师服务方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