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律师丨花钱请人办事,事没办成,钱能要求对方退回来吗?

2023/03/18 14:44:14 查看857次 来源:陈华律师


代车辆年审、处理网贷、找工作、安排学区上学……生活中很多事情都需要借助“外力”完成,有的没时间亲力亲为,有的人脉资源有限。



但请人办事也是门学问,花钱请人办事更得上心!不能破财又误事,赔了夫人又折兵!



那么,花钱请人办事,事没办成,钱究竟能不能退?



江苏首维(扬州)律师事务所提醒您,要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方收了钱,对方根本没有权利去办这个事,或者没有打算帮我们办这个事,咱们一定要及时去公安机关报警,这个情况很有可能构成诈骗罪!上当受骗!



第二种情况,对方有权利办这个事,或者已经着手给咱们办这个事儿,但是,没有办成或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

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注:以上内容由首维律师团队提供,若您案情紧急,建议您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