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付不交房租的租客

2018/12/06 20:02:29 查看1246次 来源:宁慧娟律师

  我们最近接手了一起标的数额上千万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缘起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没办法只能起诉,一审判了,对方不服,接着又恶意上诉,这样拖了一年多,二审判了后,又强制执行,承租人拖着不走,出租人还得协调法院法警给强制执行。

  如果您是房东,一定想避免上述情形,能否避免?下面请看律师支招:

  第一招:交一半,押一半。

  如果您和承租人约定半年交一次租金,那么这个时候,您可以将该笔租金分成两半,一部分作为第一季度的租金,另一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这样一来承租人交出的钱没变多,但对于您来说就不一样了,到了下一季度交房租时,您就可以问对方要下一次的租金了。因为始终有一个季度的租金在您手里做保证金。这样对方即使违约,您也可以在这个期间去起诉他。

  第二招:附上条件,随时解约。

  在您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里明确约定,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几天,您就可以解除合同。当然,您还可以约定如果承租人有违法经营行为、扰民行为或者受到有关单位行政处罚等,您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招:约定送达,针对失联。

  虽然合同里约定了您可以行使解除权,但是如果对方跑路,联系不上,您怎么通知对方解约也是个问题。我们建议在合同里约定:您的解约通知自发给对方某电子邮箱或邮寄给某地址即有效,同时您还可以补充约定,如果上述方式都无法送达,自解约通知贴到承租房屋门上即视为有效。这样即使对方失联,您照样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招:屋内物品,限期搬走。

  如果出租屋里有承租人的东西,怎么办?我们建议可以约定:租赁合同自解除之日起多少日内,承租人需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否则视为放弃权利,全部物品归出租人所有。这样呢,您就可以放心再租给其他人啦。

  结语:好的合同可以帮您省却不必要的时间和金钱支出,所以,建议您签约前尽量参考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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