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卖淫罪判多久?东莞律师:杜某某介绍、容留卖淫罪2年轻判至6个月

2023/05/02 13:22:23 查看350次 来源:胡文学律师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开始,被告人杜某根开始承租东莞市麻涌镇某一大房屋,并可用于出租。期间,租客陈某、郭某芳继续租用该出租房102、103、104、203号房,陈某的妻子周某、郭某芳的妻子“静静”各使用其中两个房间从事卖淫。杜某根得知该情况后,仍然继续收取该四个房间每月供4500元的租金。2020年6月2日,公安机关在该出租屋检查时发现周某卖淫的情况,于6月3日将杜某传唤到案。后检察院以杜某根犯容留卖淫罪向法院起诉。

【办案经过】

团队律师在接受杜某根家属的委托后,多次会见杜某根之后,发现杜某根在案发后认罪认罚,而且对自己容留他人卖淫的行为深感悔意,其愿意接受处罚。后团队律师就杜某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等方面向办案机关提价了辩护意见,后法院采纳了唐律师的辩护意见。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之规定,杜某根适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一量刑幅度,经过有效的辩护,法院判处被告人杜某根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于杜某根来说已经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了。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杜某犯容留卖淫罪应当适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一量刑幅度,团队律师某根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等方面向办案机关提价了辩护意见,出具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法院采纳团队律师的意见,最终只轻判了6个月有期徒刑。

【案例评析】

黄赌毒永远都是社会所禁止的,社会永远提倡积极向上和真善美。不能做个极好的大善人,做一个有道德的普通人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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