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中年大叔可以依法追究网络曝光他的女子的法律责任! 勇敢维权!!!

2023/06/11 17:08:52 查看205次 来源:谭友明律师

6月7日,在广州地铁8号线上发生了一件“大叔地铁玩手机被女子质疑偷拍”的事件,引发了人们对网络曝光的讨论。据报道,当时一名大叔蹲在地上玩手机,而一名女子以为大叔在偷拍自己,于是要求查看大叔的手机相册。为自证清白,大叔就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在查看完大叔的相册后,女子发现并没有偷拍的照片,但她并没有道歉,反而在网络上曝光了大叔的照片,并称对方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现场视频显示,在行驶的地铁车厢内,一男子正蹲着玩手机,一女子上前质问男子是否在拍她,并提出要看看男子的手机。男子表示没有拍,并打开手机相册让女子查看。见相册中无偷拍内容,女子又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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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评女生曝光地铁大叔

事后,女子将当时拍摄的这段视频发到了网上,并称那名男子是“猥琐男”,拍摄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女子还在配文中表示,“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

女子未能证实男子偷拍就对其进行曝光,行为受到众多网友质疑。有网友认为这是恶意造谣,还有网友认为男子可以起诉女子诽谤。女子却又回应称,“如果他真的没有偷拍,为什么他没有为自己发声?”

6月9日晚,极目新闻记者查看涉事女子平台账号发现,相关内容已经被删除。据媒体报道,此事于6月7日发生在广州地铁8号线上。还有网友表示,视频中女子为四川大学在读研究生。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回应媒体称,此事已经在调查,具体情况等待稍后的官方通知。

对此,本律师认为,如果该女子认为自己被偷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权。但是,其在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之前,而且其当时现场还查验了中年男子的手机相册,并未发现中年男子有偷拍她的行为,在此情形下,该女子却在互联网上公然发表不当言论诋毁中年男子,其在网上发表的诋毁中年男子的相关言论属于诽谤行为,该行为将直接导致男子社会评价降低,该女子行为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一、刑事层面:如果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一)、其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该女子行为将构成诽谤罪,该罪属于自诉罪,须被害人去人民法院起诉,才处理的,故,如果符合上述情形,该中年男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女子,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层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中的第二款“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民事责任层面: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此外,女子在未证实被人偷拍的情况下进行曝光,还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子可以要求女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者赔偿损失。所以,该中年男子可以根据上述分析意见依法追究该女子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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