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侮辱罪判刑后,能假释吗?假释需要什么条件?怎么申请假释?

2023/06/22 12:24:17 查看216次 来源:刘加民律师

强制猥亵、侮辱罪判刑后,能假释吗?假释需要什么条件?怎么申请假释?

当收监后,想早点走出监狱,假释是其中的合法途径之一,只不过这种途径很多人都不知道,以下是法律关于假释的相关规定和笔者的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 【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假释考验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期满的处理】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假释,但是能否得到批准,还是要看具体情况。根据实践经验,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假释的比例仍然偏低,虽然如此,但只要条件符合,还是可以去争取,毕竟有些机会你不去争取,就永远不可能属于你。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假释成功了,也一样需要遵守假释的相关规定,不要认为假释了,就没问题了,如果违反假释的相关规定,假释是可以撤销的,撤销后,就会被再度收监,所以如果假释成功了,就要特别珍惜这样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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