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抚养费?

2023/09/08 11:04:58 查看133次 来源:季伟律师

未成年的利益应该受到优先保护,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条款关乎子女的切身利益,进而间接影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益。离婚协议中如何约定未成年抚养费条款就应该受到慎重考量。

一般情况下,父母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个固定数额的抚养费,而并没有就抚养费分开约定,很少会进一步约定支付抚养费的期限。抚养费约定应该注意以下三点:

一、支付方式:如果对方条件允许且有一次性支付的意愿的,最好约定抚养费一次性支付;

二、抚养费选择按月支付的,最好分开约定抚养费项目及数额,抚养费一般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建议这样约定,生活费按月支付X元,例如,两千,三千,教育费、医疗费父母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虽然,

三、支付期限,一般抚养费支付至孩子成年,但是目前子女普遍接受大学教育。如果由直接抚养一方负担,压力较大,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大学期间产生的费用,父母各自承担一半。

当然,抚养费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后期抚养成本升高,该成本又属于必要且合理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由直接抚养一方自理,这是最不利的,很有可能导致后期诉讼再想主张抚养费时得不到支持,所以,哪怕再少,也要约定一个抚养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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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作者,季伟,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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