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读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快来看看你能省多少钱!

2018/12/23 00:53:43 查看1064次

  九天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就要实施了,这算是一部与大家生活很相关的部门规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享受它们分别需要什么条件?它们能在多大程度上减税?想必大家肯定关心这些问题,对此也有一些了解,但可能不是太熟悉。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今后计算综合所得的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每年60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下面是我根据暂行办法和税总相关规定所做的整理,供大家参考。

  专项附加扣除一:子女教育

  1、基本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这里要解释一下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技工)、大学(专科、本科、硕士、博士)诸阶段教育。

  3、扣除方式: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资料准备:一般无需提供,因为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会交换户籍信息、学籍信息,但如果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专项附加扣除二:继续教育

  1、基本规定: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支出按每月400元/取得相关证书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根据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不同而有两种扣除标准。

  2、注意事项:

  (1)不包括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支出;

  (2)仅限在中国境内接受的继续教育,且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3)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选择由其父母扣除或由本人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

  3、资料准备:继续教育学籍或职业资格证书。

  专项附加扣除三:大病医疗

  1、基本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由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2、扣除方式: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注意事项: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2)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资料准备: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

  专项附加扣除四:住房贷款利息

  1、基本规定: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20年。

  2、扣除方式:夫妻双方可约定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发生的首套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注意事项:

  (1)仅限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得扣除非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

  (2)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资料准备:首套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专项附加扣除五:住房租金

  1、基本规定: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根据承租的住房位于城市的规模不同而分三档扣除标准。

  2、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所在城市,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3、注意事项:

  (1)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4、资料准备: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

  专项附加扣除六:赡养老人

  1、基本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分摊扣除额度)。

  2、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分摊方式: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注意事项:

  (1)赡养支出统一按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赡养多名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5、资料准备:非独生子女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提供书面分摊协议,独生子女无需提供,公安部门会交换其他法定赡养人及家庭关系等的户籍信息。

  保障措施要点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将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尽快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及时处理。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留存五年。

  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居(村)委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协助核查。

  纵观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算下来一个纳税人一年最多能享受138800元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按一个子女计算)。但是想全部享受这些扣除并非易事,这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有一个3周岁以上正在接受学前教育或学历教育的子女(每年12000元扣除);(2)自己正在接受继续教育(每年4800元扣除);(3)今年生了场大病(最高每年80000元扣除);(4)在较大的城市租房(每年18000元扣除;(5)有年满60岁的老人需要赡养(每年24000元扣除)。江湖上流传这样一句话,想要多省钱多多享受税惠的话,就抓紧生娃送去上学,有钱也只买套够住的房就可以了,孝敬爸妈,热爱学习。

  如果你想知道新规定实施后自己一个月要缴多少个税的话,可以试着按下面的公式算一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这是前几天2018年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里明确的方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来进行预扣预缴个税。累计预扣法是以截至当前月份的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去已预扣预缴税额,所得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是不是脑瓜疼!还是不要算啦,只需知道自己能享受哪些扣除,提供相应资料给税务部门就行啦!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省下精力给社会做贡献罒ω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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