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孤儿可以要求分得适当遗产吗

2023/10/26 17:00:25 查看105次 来源:冯继刚律师


案例:

曹某生前资助了一名孤儿,该孤儿的日常生活费用及教育投资费用均由曹某承担。曹某去世后,这名儿童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吗?


法律解析:

这名儿童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本案中,曹某所资助的儿童是孤儿,其情形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可以分到适当的遗产。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31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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