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意义

2018/12/25 13:31:53 查看1249次 来源:杨帆律师

  接待咨询的时候很多嫌疑人家属总是会迫切又充满期待的问我,“委托您是不是他就能出来了?”或者“请您来办理这个案子他多久能出来?”每听到这类问题的时候总是很无奈,家人身陷囹圄时家属的焦急、悲伤让人动容,但家属问这样的问题显然是不了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意义。甚至有家属认为律师来了,嫌疑人就应该无罪释放了。对此,我的回答都比较统一,“他能什么时候出来,不取决于律师,而取决于他到底在该案中做了什么。”而听到这样回答,家属往往就比较失望。

  家属不理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意义是很正常的,实际上很多律师都未必能说的清楚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意义是什么。许多家属乃至社会的普遍认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就是要让嫌疑人无罪释放的,许多律师也把无罪辩护的成功作为执业生涯中最值得骄傲的成就。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刑事追诉的嫌疑人实际上都不同程度的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真正被冤枉不能说没有,但相比较刑事案件总量来看是非常少的。每年全国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最后被判无罪的被告人非常少。因此如果把无罪辩护作为律师在辩护中的意义所在,那显然绝大部分律师的刑事辩护都是不成功的。那么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想起来去年办理的一起开设赌场案,在会见时嫌疑人非常激动和愤怒,跟我说在看守所被提讯的警察欺负了,认为自己虽然往赌场里面投入了资金,但是并不是赌场的负责人,但是在起诉意见书上却把他列为第一被告,并且在起诉意见书中特别强调了他的作用。嫌疑人对此非常气愤,并扬言道,“要是这次把老子判的重,老子出去后非弄死那个(警察)”,我赶忙劝说他不可有这样的冲动,并告诉他放心,我将认真阅卷,积极同办案机关沟通。通过阅卷,我发现嫌疑人在这起案件中确实作用不大,虽然投入了资金,但是该赌场负责人并不是他,在他投入资金之前赌场已经持续存在,而且他投入的资金也不大。因此,我写了一份辩护意见并找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后来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把他改为第三被告,并且对他在案件中起的作用进行了客观陈述。庭审结束后,我去看守所会见,他见到我就咧着嘴笑,说这样我是服气的。我问他可能会判6个月左右,还上诉吗?他摇头说,“这个判决我服气,我不上诉。”那一刻对我的触动很大,我觉得很多犯了罪的人,都不是大奸大恶的人,而是一不小心走了弯路。他们对自己的错误,是愿意承担相应处罚的,刑事诉讼中如果能够给予他们足够的重视和尊重,保障他们的权益,我想无论对于他个人认罪、悔罪,还是化解社会矛盾来看,都是意义重大的。而律师如果能够帮助嫌疑人,充分维护其合法权益,让他感受到公平正义,正确认清错误,这其实就是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意义所在。

  目前社会公众似乎还没有形成一个理性的认识,仍然认为律师收了钱就应该把人给无罪捞出来,这实际上是一种不成熟的辩护文化。律师做刑事辩护时,只要尽职尽责,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公正的对待,就已经是成功的,委托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意义也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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