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是什么,在上面能盖房子吗?

2023/12/14 17:00:24 查看172次 来源: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农村,当村民们遇到住房不够用的情况时,几乎都是自己进行建房解决的。但是在农村建房是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这个房屋才能算是合法房屋。除此之外,房屋的选址也至关重要。

实践中,农民朋友想要建新房首先要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只有在经过了审查和批准之后建造的房屋才是合法的房屋。“一户一宅”规定一户人家只能有一片宅基地一个住宅,此时部分想新建房屋的农村老百姓就会想,既然宅基地上不能建房了,我们在自留地上建房可以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自留地是什么。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目前并没有直接针对自留地设立的法律法规,但是其他的文件中间接的对自留地进行了相关规定。

比如《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就对自留地规定了: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

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但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

此外在《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第十七条中还规定:社员每户自留地的大小,应该按照每户人口的多少和当地土地的多少来决定,但是每口人所留的土地至多不能超过全村每口人所有土地的平均数的百分之五。

虽然自留地和宅基地都归集体所有,但是它们之间是存在很大的差异,尤其是在用途方面。

自留地是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其实是一项家庭副业,这可以充分利用农民的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进行生产各种农副产品,以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的需要,同时可以增加自己的家庭收入,活跃农村的经济。

而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那么从以上的法律法规中我们看到,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并不属于农民所有。其成员只享有使用权,且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在自留地上建造住宅很明显是非农业生产用途,所以这种行为并不可取。

如果老百姓真的因为分户等原因缺少住宅和宅基地的,想要在自留地上建设房屋,那么就必须要先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然后获取相应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后再建。

除了建房之外,更多的农民朋友会担心自家的自留地遇到征收会不会没有补偿。关于这一点广大农民朋友可以安心,因为在《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原均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因此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可以得知,无论是自留山还是自留地如果遇上了征收和其他土地征收是一样的,都要给予合理的补偿,且必须都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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