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没做到这三件事,镇长来劝也别签!

2019/01/04 09:44:42 查看1305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回顾2018年,这一年是拆迁项目非常多、拆迁工作力度非常大的一年,也是拆违最严格的一年。农村拆迁也不例外,有人因拆迁一夜暴富而欣喜若狂,也有人因拆迁而变穷(比如拆违、违法拆迁)。在这种大背景下,2019年的拆迁,我们就更需要小心了。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在2019年农村拆迁中,如果拆迁方这几件事没有做到,就算镇长来劝您签字您都不要签。

  一、拆迁之前必须要公告公示

  根据我们国家法律规定,不论是什么类型的拆迁都必须要进行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是保障我们被拆迁人知情权的重要方式,而在我们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房子都拆完了,我们的被拆迁人仍然不知道自己房子为什么要拆迁、拆迁的补偿又是怎么样的。

  如果说连拆迁公告都没有,拆迁方便把我们的房子拆了,这完全就是损害我们的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是违法拆迁。

  在我们合法的拆迁中一定是有拆迁公告的,而且拆迁公告又会包括:拆迁执行的具体时间,拆迁文件的编号,施工单位,拆迁的范围,拆迁安置的情况等。

  二、必须做到“先补偿,后拆迁”

  我们的很多被拆迁人一辈子就遇到那么一次拆迁,对于拆迁中的很多门道并不清楚。而拆迁方就喜欢钻我们农民朋友法律知识薄弱的空子,宣传“先搬迁、后补偿”。甚至告诉农户,“只有拆迁了,才能给你补偿,政策法律都是这么规定的”。

  这种说法和方式当然是错误的。法律规定,征地拆迁必须是“先补偿,后搬迁”。拆迁中,农民朋友要和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补偿到位,最后才进行腾房和拆迁。

  先拆迁再补偿,很容易伤害我们被拆迁人的权利。拆迁方或许会口头承诺我们一些好处,但往往难以兑现。我们被拆迁人又因为拿不出证据拿他们没办法,被拆迁人的补偿很可能被压低或克扣。

  先补偿后拆迁,则为我们拆迁户上了牢固的保险。面对拆迁方说的“先拆迁、后补偿”,咱们农民朋友应当一口回绝,不上当。

  三、拆迁补偿必须要合理

  在拆迁中,我们都知道有一个原则就是保障我们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能降低。不论是因为什么项目、什么原因进行拆迁,补偿都必须要合理。

  这里的合理,主要包括: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装修装饰费用的补偿、搬迁费、其他制定的奖励政策。

  当然现实拆迁中,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不少。如果我们被拆迁人不签字,拆迁方就想出别的招。要么给予高额拆迁奖励,要么以各种方法说服被拆迁人的亲朋好友来当说客,要么要强制拆迁相威胁。很多被拆迁人顶不住压力就妥协签了字,后面再发现补偿是另一回事,想维权就千难万难了。

  如果说遇到了补偿不合理,我们被拆迁人一定要以前了解我们的房屋价值,做到自己心里有底,不能让拆迁方随意的压低我们被拆迁人的补偿。

  2019年到了,新年就要有新气象。面临拆迁,我们的被拆迁人一定要学会辨别违法拆迁行为,多学习法律知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拆迁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科普。只要出现上面我们说的三种情况,无论谁来劝你签字,你也不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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