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孩子是父母的权利,更是义务

2019/01/07 11:27:52 查看28917次 来源:易轶律师

  夫妻双方离婚时,通常会一并解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这之后双方关于孩子的争议就真的完全解决了吗?未必。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接到过不少离婚后关于孩子产生的纠纷诉讼,离婚后到底还会因为孩子产生哪些纠纷呢?主要集中在探望权和抚养费纠纷两方面。

  今天我们来聊聊探望权纠纷。探望权纠纷中最常见的问题是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让另一方看孩子。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让另一方看孩子,将上一代的恩怨纠葛的恶果转嫁给孩子来承担,对孩子抱怨灌输对方不好的负能量,埋下“仇恨”的种子,剥夺孩子与父亲/母亲在一起的亲子时光,以至于孩子从小缺少双亲的爱,久而久之,往往容易让孩子觉得自己与其他完整家庭的孩子不一样,甚至导致心理障碍。

  法律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如果另一方无故阻碍,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

  近年来,探望权的执行力度日益加大。对于拒不执行的当事人,法院可以通过列为失信人、限制出境等方式敦促执行,以保障即便父母离婚,孩子也能够同时感受父母双亲的关爱与陪伴,以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

  最近,我们发现实务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探望权纠纷”,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不去看孩子。与上述“不让看孩子”不同,“不去看孩子”是主动放弃去看孩子,极端一些的情况是离完婚后,不但夫妻形同陌路,仿佛也没有生过这个孩子,不管不问不关心。

  我们办案过程中就遇到过这种情况,男女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女方抚养,女方希望将离婚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愿意让孩子多与父亲接触交流,但是男方离婚后有了新家庭生育了其他子女,由于现任妻子不愿男方与前妻母子接触太多,男方几乎不去看孩子,就算孩子想要见面几次哀求,男方也找各种理由推脱视而不见。看到孩子一次次想见爸爸却失望的眼神,女方觉得很无助,找到律师问:法律上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探望权,那我的孩子对父亲有没有探望权呢?孩子能不能强制要求父亲来看自己,或者孩子强制主动去看父亲也行?

  这是一个来自渴望父爱却被拒之门外的孩子内心的呐喊和希望,但目前法律上暂未明确规定孩子对父母有探望权,在父母放弃探望孩子的情况下,孩子很难单方面起诉要求父母强制探望自己。父母不想见孩子的情况下,孩子想要见父母,很难。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关爱陪伴,孩子应该有见父母的权利,但如何赋予保障孩子见父母的权利,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父母子女血脉相连,不因为离婚而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也不应因离婚而缺席彼此的生命,落实探望权,除了法律的强制,也需要心灵的约束。离婚后探望未成年子女,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为人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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