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1 18:15:38 查看2500次 来源:汪丁律师
还 款 协 议 书
甲方:聂某 身份证号:?
乙方:李某 身份证号:?
甲方聂某于2016年12月10日向乙方李某借到现金叁万元人民币,甲方聂某当场收到乙方李某的叁万元现金后立即向乙方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约定该笔借款的月利率为贰分、还款期限为2017年6月1日。因甲方聂某自借款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6时许止未依照借条约定还本付息,经乙方李某多次催讨,甲方聂某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6时向乙方李某支付了壹万壹仟伍佰元人民币,现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述叁万元借款本金自2016年12月10日起至2017年11月26日止即11个月16天的利息,双方依照借条约定的利率计算为陆仟玖佰壹拾伍元贰角(6915.2元),甲方聂某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6时向乙方李某支付了壹万壹仟伍佰元人民币,应首先支付该笔利息;
二、甲方聂某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6时向乙方李某支付了壹万壹仟伍佰元人民币,首先支付上述利息陆仟玖佰壹拾伍元贰角(6915.2元)后,尚余的肆仟伍佰捌拾肆元捌角(4584.8元)为偿还借款本金后,甲方聂某还欠乙方李某借款本金贰万伍仟肆佰壹拾伍元贰角(25415.2元),月利息依然按借条约定的贰分计付;
三、对于上述第二条借款本金贰万伍仟肆佰壹拾伍元贰角(25415.2元)以及月利息甲方聂某将在2018年2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之前还清本息;
四、甲方聂某的父亲邹某某愿意为上述借款本金贰万伍仟肆佰壹拾伍元贰角(25415.2元)以及月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邹某某在本协议签字做保证即可。
五、此协议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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