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工伤休息期间的误工费怎么算?

2019/01/17 22:21:39 查看1258291335次 来源:段军晓律师

  老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受伤难免需要休息,休息就不能工作,劳动者遇工伤后非常关心的是伤病恢复修养期间的收入减少问题。工伤制度设立的一个目的就是考虑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因工作受伤,基本生活应有合理保障。所以肯定的是,法律对于因工伤需要修养恢复的劳动者,一定会进行制度上安排以保障基本生活。

  “误工费”的叫法先要纠正,并不准确。法律上称误工赔偿通常指因为他人的错导致收入减少。而工伤情形中,劳动者受到的是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并没有错,不能向用人单位索赔。《工伤保险条例》使用“工资福利”的称呼。正确的问法应该是“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发?”

  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发

  法条链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停工留薪期”,白话讲就是受工伤,为恢复健康而需要接受治疗、休息,不能工作的时间段。在该期间,可以按原工资福利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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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留薪期可以多长

  法条链接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时间的确定方式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实践中有几种认定方式:1、各地有关于实施细则的按照地方法规和条例中规定的方法;2、与用人单位协商,用人单位认可并自愿支付的;3、参考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疗意见;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5、其他合理方式。

  同时工伤者应注意,当最初确定的期限届满,认为仍需要恢复治疗的,应当主动提出延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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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为伤残后工资怎么发

  法条链接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伤残待遇”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伤残后代替“原工资福利”支付的工伤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区分不同伤残等级,分别从“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作安排”等方面支付一定的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作为全国性的法律,对于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程序性和原则性规定,但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辖区实际经济等情况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对其中的支付标准、实施方式等细则做出部分变更和完善,所以在和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或者通过仲裁等司法途径提出请求时必须要做好地方法律规定的检索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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