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后离婚前男方取得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9/01/21 11:30:14 查看1067次 来源:易轶律师

  问题:男方之前是军婚拖着不离,然后我们分居快两年了,分居期间男方的工资和补助现在加起来几十万,但是工资卡上没钱了。如果是按月取出,这种情况还有我的份吗?另外发现男方新买了一台奥迪车,如果用的是他父母名义买的,是不是也跟我没关系了?

  答:我们先来看男方的工资收入,那个男方的工资收入毫无疑问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你们分居期间,男方进行了转移,在诉讼过程中,我们需要调取男方工资卡的银行流水明细,那么要查银行流水明细是否存在转移的行为和转移的规律性。如果他一发工资就转出或者去取现,有经常频繁性的这种操作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要求法院认定存在故意转移的行为。但是如果发了工资,他只是这种消费啊、日常的正常开销进行花费的这些钱,法院不能够认定为是恶意转移,只能认定为日常花费。如果认定为日常花费,你想要分割的情况下,只能分割男方的存款余额。

  那么关于他买的这台奥迪车,你如果想要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第一你要证明这辆车是用他的这个夫妻的共同资产进行购买的。第二那要看车登记在谁的名下。

  虽然这辆车如果登记的是他父母的名下,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并且还是你们分居期间进行购买的情况下,那我们认为您可以主张要求分割购车款!

  问题:老公不明原因,忽然起诉离婚!一审开庭在即,他的理由是感情不和,但我不清楚真正的原因,想要为了查明真相争取时间,所以打算一审先拖着不理。那么在一审,我应该如何应对法官的问题,或者法官大概会问什么问题啊?希望易律师能够简单的帮忙指导下。那么我呢,并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出轨家暴遗弃的任何行为。另外就是想追问一下,如果在合法的条件下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回家,要如何在合法的条件下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回家?另外他从今年4月到现在都不知道住哪儿,也不给孩子生活费。

  答:那么我们先说一下一审的话,你既然不同意离婚,你应该怎么回答。如果您还有顾忌,还有这种认为夫妻之间还存在感情的情况下,那你就要告诉法官,你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好,并没有到离婚的程度,或者说你们可能闹了一些小矛盾,虽然是有隔阂,但是你应该如何的去挽回这段婚姻呀对不对?要让法官真切地感受到你们的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那么法官一般会问的问题,就是比如说对方提出离婚,那么法官会问他为什么离婚?然后问你你是否同意离婚?你要是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你为什么不同意离婚?你如果不同意离婚,你也说了为什么不同意,那现在男方坚决要离,你应该怎么办?也就是如何做一些挽回婚姻的这个行为?

  另外你说的这些合法的条件下,给他施加压力,让他回家,说实话这个问题不属于法律问题,这属于一个情感的问题。您应该如何去感动他,让他去回家,我觉得这个您需要自己考虑一下到底男方离婚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另外我还经常给我自己的当事人说,我们婚姻家事案件不是一个刑事案件,有些问题,并不是你打破砂锅问到底,就一定会有答案。也不是说你用尽了所有的手段,你就可以去查到原因。有些情感的问题,他可能就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不爱了也就是不爱了。所以可能这个问题没有一个具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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