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如何维权

2017/01/19 15:05:59 查看32768106次 来源:张颖律师

1、劳动合同期内,公司未按实际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按最低标准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沈斌倜律师建议,劳动争议出现,第一选择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劳动者的争议将最快得到解决,如果协商未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关于社保缴纳基数引起的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应当受理,关于在仲裁中劳动者工资待遇的举证责任应当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虽然这个证据可能不是真正事实),劳动者有异议的,应当提出有利证据,否则也要承担不利后果。

2、你合同到期继续工作是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未与你续订劳动合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你随时都可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却没有这个权利。另外,沈斌倜律师提请你注意: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续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3、劳动合同到期后你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合同条件与你补签劳动合同,你拒签,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终止与你的该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在这种情况下,你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注意是从08年以后计),但是你如果向单位再主张前劳动合同到期未提前30日代通知金沈律师认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按照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有权主张未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对其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你的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而你不愿意。

4、劳动合同到期后你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A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要和你解除该事实劳动关系的,你有权利拒绝并要求劳动合同继续履行;B如果用人单位强行与你解除该事实劳动关系的你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实际上已经履行不能的,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经济补偿,如你要求继续履行并且履行有可能的,该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C、如用人单位提出并和你协商一致解除该事实劳动关系的,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的提前30日通知你或者额为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并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5、最后,无论如何,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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