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400平房屋只安置120平,拆迁户损失高达154万!

2019/02/19 09:45:24 查看1010次 来源:即明拆迁律师

  开年了,全国各地又开启了新的征地拆迁工作。遇上拆迁,有人欢喜有人愁。怎么做才能拿到高补偿,避免不合理的补偿,是我们被拆迁人关心的重点问题。渴望拆迁暴富,恐惧越拆越穷,是拆迁户的复杂心态。在城中村改造中,有人就遇到了拆旧换新、大房子换小房子的事情。

  城中村改造,400平房屋,拆迁安置面积只给120平,其他面积去哪了?

  最近,爱土拆迁律师团接到这样一个咨询。家住湖南的张女士告诉我们,她家在城中村拥有一套400平米的砖混结构房屋,一家三口住在里面。去年当地进行城中村改造,张女士家房屋被纳入了拆迁范围。张女士等来的不是新闻中的拆迁暴富,而是面积“拆没了”。

  从拆迁方提供的补偿协议来看,张女士家400平的房屋,在安置时只能拿到120平,剩余的280平面积并不计算在安置面积内。

  张女士觉得很不解,自己400平的房屋都是合法建造,房产证土地证都有,为什么在拆迁安置时,拆迁方只愿意补偿30%的面积。那么,房屋剩余的280平面积是不予补偿了吗?

  地方政策:按人均40平安置,超出面积按500/平补偿。当事人选择了拒签

  拆迁方告诉张女士,按照当地拆迁安置政策,房屋要按照人口数及人均面积来进行安置。一个人口安置40平的面积,所以张女士家三口人计算下来是一百二十平。因此,剩余的280平是不能给房屋安置面积了,“违反政策”。剩余的这部分面积将按照500元一平进行货币补偿。同时征收方还出示了当地市政府印发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说他们的补偿方法就是按照政策来的。

  看到有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张女士一时竟不知如何反驳,但她又觉得这样补偿自己很吃亏。虽然她家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但村子在前几年就被纳入了城市规划区。现在周围类似房产的价格至少都是6000多一平,为什么自己剩余的面积就只值几百块一平。

  张女士算了一笔账,280平房屋按照6000元/平的补偿来给,应该是168万。如果按照500元/平来补偿,自己就只能获得14万的补偿款。这样一比较,将少拿154万,无疑是一笔巨款。自己辛苦积攒的财富就这么变成泡影,她心有不甘。

  思来想去,张女士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可她心里其实很慌,因为当地政策就是这样制定的,自己还能有反抗的余地吗?

  针对张女士遇到的情况,爱土律师从以下几点为她进行了分析,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的时候知道如何应对。

  一、房屋拆迁严格按照户口安置是否合理?

  房屋拆迁分为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根据土地性质不同,参照的法律也不同。

  对于城市房屋的补偿方式,可以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考周围类似房地产均价进行补偿。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除了按照面积补偿外,还可以按照户口进行补偿,即根据户籍上的人口来计算补偿,每人安置多大面积,或者置换多少货币。这种补偿方式只要合理也是可行的。

  但大家需要注意,在实践中,拆迁方常常利用不同的补偿方式作为压低我们补偿的手段,对于房屋面积大人口却很少的,拆迁方就按照家庭人口数进行补偿,每个人口安置定量面积或者折算货币,算下来与我们被拆迁人原来拥有的房屋相去甚远。

  二、按户口安置,人口少补偿就少?错!需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按照户口补偿不是只以户籍人口为依据。户籍上的人口是重要的参考,但不是唯一的计算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征收拆迁工作,要保证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如果按照人口进行安置,同样结构的房屋,安置下来的房屋面积却与原先的相差甚远,明显违背了政策规定。

  因此,对于我们多出的面积,征收方也应该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拆迁不一定能让我们致富,但至少原来的居住生活水平应当得到保障。

  三、是否只要符合当地政策的补偿就是合理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位阶冲突原则,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也即是地方制定的政策法规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拿拆迁补偿来说,如果国家规定最低补偿五万,地方政策不可以规定只补偿三万,四万。这样的补偿方案就是不合理的,只要是不合理的补偿我们都可以拒绝签字,通过诉讼争取合理的补偿。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虽然有当地政策规定,但这样的政策没有保障到张女士原有的生活水平。而且张女士的房屋位于城中村,从拆迁实践来看,城中村的房屋是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周围类似房地产市场均价来进行补偿。因此500元/平的补偿标准明显违背法律,张女士可以拒绝签字并且起诉要求合理补偿。

  很多当事人遇到拆迁都不知道自己的补偿算不算合理,往往以周围人的为参照,周围都是那样的,那么自己也就同意这样的补偿。其实,我们自己对房屋价值都应当有一个估量,不管是按照哪种方式进行补偿,都不能低于我们原有房屋的价值。

  如果连自己原先的水平都保障不了,那么这样的补偿显然是不合理的,我们可以和征收方进行沟通要求,或者联系律师帮助自己争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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