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用大数据解决的“转让费”纠纷

2019/03/11 19:32:38 查看1317次 来源:杨润冬律师

  一场用大数据解决的“转让费”纠纷

  2018年6月1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体彩**投注站转让协议》,约定将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街的投注站以1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原告,投注站内一切办公设施随同转让。

  合同签订当日,原告支付了全部费用。但是在2018年6月23日,太原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杏花岭分局发布违法建设限期拆除通知书,称该彩票投注站房屋系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责令3日内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山西省体育彩票中心太原市中心获悉被告私自转让投注机及投注站事宜,已将该投注机做停机处理。原被告双方就退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产生纠纷。

  律师接受本案代理之后,随即结合案件性质以及承办类似案件的经验制定了诉讼策略。

  首先,关于转让费的定性。转让费是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在实践中大量存在,特别是在房屋转租以及项目转让的时候均存在,而在合同上的约定不明将直接导致纠纷的发生以及诉讼方案的制定难度。

  其次,关于合同有效还是无效的问题。转让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本案涉及的案件,直接触犯:《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为彩票代销者配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

  而该条是效力性规定还是强制性规定直接决定本案的诉讼方案是追究违约责任或确认无效?在搜集整理大量资料的结果上,最终选择确认合同有效,但是在诉讼中请求法院依职权确认合同的效力,这样可以兼得案件的效果,而这样的诉讼方案涉及也最终取得圆满的结果。

  本案最后以被告近乎全款退款而调解结案,这既得益于律师通过诉讼工具对案件的分析,大数据提供了部分法院的裁判观点,其次也得益于律师把大数据结果和案件特征进行结合,以承办类似案件的经验从而帮助当事人达到的预期诉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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