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求医减重手术致人死亡,漫江律师定制方案助力家属得赔偿

2019/03/15 10:52:08 查看1023次 来源:四川漫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谷某,女,浙江籍,出生于1974年,现二婚外嫁湖南。多年来,谷某苦于体重日益增长,以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进而影响工作和家庭生活。2017年偶然的一天,谷某在电视上看到成都市某公立三甲医院对于该院的减重手术广告,遂与该医院主治医师罗某建立联系。经过长达一年半的沟通建议,谷某决定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该医院就医,以求解决其日渐增重而逐渐受损的身躯。

  2018年10月25日,谷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在该医院做了各项术前检查,经医院分析建议选择手术方案后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下午16:00开始手术,因陪护家人受教育程度低,所有手术风险告知书等均为谷某自行签订。手术一直持续至21:00。术后约30分钟,谷某突发身体不适,因时间较晚,医院方应急措施较为滞后,谷某心脏骤停达十分钟之久。经抢救,谷某仍未脱离危险期,持续昏迷,遂转ICU观察治疗。面对家属的焦急心理,院方安抚家属,告之此种情况虽然少见但仍然在院方可控范围。此后四天谷某病情持续恶化,应家属多次要求,遂邀请西南地区专家医师会诊,被告之因谷某重度昏迷时间过长,能治愈的几率较小。

  2018年11月11日上午10:00,谷某家属被告之谷某病情突然恶化,需马上进行心脏复苏术。10:50,谷某被宣告死亡。院方在谷某宣告死亡后要求家属马上将遗体运送至殡仪馆。后经多次推脱,家属要求,警方调解,卫计委介入,谷某遗体被保存至该院太平间。

  事发后,谷某家属处于尊重谷某生前信仰及当地习俗,决定对谷某遗体不予尸检,遂与院方就本次医疗事故进行磋商。由于谷某具体死因不明,双方不能就赔偿金额及方案达成一致。同时由于谷某丈夫张某与谷某儿子谷某某(原婚姻婚生子,已成年)两家多年来摩擦不断,也不能统一意见。经双方长辈居中调解,院方代表及代理律师建议——谷某家属聘请律师和院方协商赔偿方案及金额。

  2018年11月15日,谷某某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到我所对医疗事故类案件办理有一定的经验及相关成功案例。经过我所法律顾问唐佳美女士的前期沟通,谷某某、张某决定双方家庭派代表到本所办公地点成都市西御街3号领地中心东塔九楼做详细面谈。中午12:30,双方家庭代表一行四人来到我所,我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昝伟先生及法律顾问唐佳美女士进行了接待。

  针对本次医疗事故,结合病例等相关材料,我所对本次事件发生后赔偿问题,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后,做出了处理意见及应对方案,同时进行了风险告之。在双方家庭代表没有疑问后,我所主动告之医疗事故不同于其他案件,且考虑双方家庭的特殊性,建议考虑妥当后再委托我所介入,也可以多咨询几家律所后再决定。

  经双方家庭代表协商一致,最终决定全权委托我所办理谷某本次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工作。

  我所在接受委托后决定由合伙人会议主席昝伟先生及办案律师陈亚女士共同办理本案,由于本次医疗事故已发生多日,且目前院方愿意协商处理,出于这些因素的考虑,我所办案人员决定次日与院方就该案件进行协商谈判。

  时间紧急,责任不明,家属意见不统一,本案一开始难度就很大。我所办案人员连夜剖析案件经过及证据材料,有效信息依然很少。遂结合案件特性、家属情况及院方态度制定谈判方案。鉴于双方家庭意见不统一,2018年11月16日,一大早,我所办案人员就赶到事发医院附近谷某家属暂住酒店,与死者家属做方案陈述及谈判过程注意事项。经过反复沟通,谷某家属决定完全配合我所办案人员与院方协商谈判。上午10:00,准时进入谈判程序。谈判过程中,我所办案人员从法理、情理、社会舆论、地方习俗、当事人要求等多维度与院方代表展开谈判,通过单独交流,再次沟通,家属离场,双方说和等方式协商。经过不懈努力,谷某直系亲属代表与院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其赔偿金额远远超出谷某家属的预期。双方就后续处理方案也达成一致。2018年11月22日,院方赔偿款全部到账,本次事件完美收官。

  案件点评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疗机构和患者方均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事情发生后,在情绪奔溃的边缘切记注意事故处理方式,医闹是绝对不能解决问题的。寻求专业律所、专业律师的帮助,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封存病例,如发生患者死亡,也不能即刻转移或处理遗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处理才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案。

  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律师的责任与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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