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财陷囹圄 漫江律师化窘境

2019/03/15 10:54:13 查看1156次 来源:四川漫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简介:

  马某在某酒店担任保安一职,2018年7月某天,时逢马某值夜班。马某在值班巡逻路过酒店仓库时,发现有一酒柜没有上锁,出于好奇,马某打开酒柜,发现里面摆放着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高档酒。由于该酒店夜班值班只安排一名保安,马某遂一时糊涂,起了贪财之念,打算悄悄盗走几瓶高档白酒。于是马某在遮挡住摄像头后,从酒柜中盗走四瓶高档白酒(后经鉴定价值4千余元)。次日,马某将这些白酒转卖获款3千元。酒店第二天在例行清点时货品时,发现少了四瓶高档白酒,于是报案。公安机关接警后,发现案发当晚值班的马某有重大嫌疑,遂将马某控制,经审讯马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后马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马某家属在得知马某被拘留后,慌乱无措,来到漫江律所寻求援助。

  案件办理:

  漫江律所接受马某委托后,指派秦仁康律师负责马某案件的办理。接受律所指派后,秦律师即刻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羁押的马某,在深入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成功为马某申请取保候审,使马某暂时脱离羁押状态。在庭审中,秦律师在认真审阅涉案证据材料的基础上,明确辩护思路,着重围绕以下几点进行了辩护:一、本案是一起临时起意的盗窃案,马某没有预谋,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意不大。二、被盗物品价值较低,且已追回,并没有给受害人造成实际损失,马某的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三、被告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良好,且无犯罪前科,无再次危害社会可能。辩护意见均被法院采纳,最终判决马某犯盗窃罪,同时宣告缓刑。

  漫江律师建议:

  如若初犯刑法,须立刻自首并坦白交代,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争取量刑上的从轻处罚;同时务必立刻委托专业负责的律师团队,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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