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2019/03/15 12:29:00 查看1093次 来源:林振富律师

  这两天看新闻,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委员通道直播节目中,一位女代表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中,在回复即将结束时,在电视机前诚恳地告诉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要积极地参加社会保险,响应国家的政策,只要买够15年,以后的养老由国家来负责,同时,她还要求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免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能够证明拿得出有力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一些比较大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入职当天就要求劳动者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则用人单位不敢录用。而一些比较小的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认识给一份劳动合同劳动者,就让劳动者拿到了证据,以后用人单位不方便为所欲为了。后一种情况的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呢?我国的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早已经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二倍的工资的。

  下面与大家分享一则最新的案例:

  温某来自江西,于2018年8月13日入职一家小公司任职工程师,公司并没有与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后面与用人单位在工资的支付上发生了争议,温某遂于2018年的12月3日便离职了。离职后经朋友介绍认识笔者,要求笔者帮助维权,笔者对他说,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你的二倍工资差额,虽然你的工作时间不到四个月,但是在法律上依然可以获得赔偿。温某听到可以获得赔偿,便委托了笔者代理他的案件。

  笔者随后代表他向东莞市东坑劳动争议仲裁庭申请了劳动仲裁,2019年2月25日,仲裁庭裁决用人单位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温某支付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1234.3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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