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原则和方法

2019/03/20 10:19:08 查看3605次 来源:李江华律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原则和方法

  用户问题:我爱人因为工伤去世,亲属供养抚恤金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属于遗产,其他人能否要求分割?

  律师解答: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从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款明确规定了工亡职工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原则是向工亡职工的近亲属进行分配,并且指出了抚恤金的分配原则是工亡职工生前“供养亲属”,非供养亲属无权获得抚恤金。故亲属供养抚恤金有其专属性,其他人无权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是可以按照继承原则进行平均分配,且对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不予分配。而对于丧失劳动能力,完全靠工亡职工抚养的近亲属,可以多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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