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2019/03/20 14:23:39 查看1266次 来源:孟秀秀律师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 完好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年租金人民币(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租期 年,租金交付日期是每年提前壹个月交纳,每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业务管理费。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监督承租人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交纳。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八条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装修、改善增设他物需经出租人同意 。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门窗及墙上装饰等固定装饰物不可拆除,室内(包括自建房)暖气、地砖、门窗所有权归属出租人。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整,承租人在 月 日 前交给出租人;押金(大写) 整,在支付首年租金时交纳给出租方,合同期满时承租方结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由出租方将押金退还给承租方,否则承租方的欠费由押金中扣除。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的;

  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伍佰元以上;

  3. 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 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合同期满后五日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年租金的30%给对方。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按下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利津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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