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有期徒刑怎么区分

2019/03/29 16:19:27 查看1162次 来源:黄晓阳律师

  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刑事犯罪刑罚的种类,但是这两种刑罚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什么是拘役,什么是有期徒刑,这两者适用对象,执行地点,执行期限都是完全不同的,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拘役和有期徒刑怎么区分

  (一)、适用对象不一样

  拘役是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有期徒刑适用于犯最情节轻或重的犯罪分子。

  (二)、执行的地点不一样

  拘役在就近的公安机关执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执行。

  (三)、待遇不一样

  拘役的服刑期间,每月可以有1~2次的回家探亲,接受劳动改造,还有酬劳可得;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不能回家,无偿接受劳动改造。

  (四)、执行期限不一样

  拘役的执行期限在半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在半年以上,15年以下。

  (五)、面临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拘役刑满释放,若再犯罪,除了危害国家安全罪,一般不构成累犯;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再犯罪且又处以有期徒刑罪名,则可以构成累犯。

  二、拘役可以缓刑吗?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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