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有什么效力

2019/04/09 11:47:12 查看1172次 来源:曹成律师

  离婚通过诉讼的方式的话就要去法院起诉,去法院的话肯定会先经过调解的,那么离婚调解书有什么效力,效力是如何认定的,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调解是诉讼离婚时的必经程序,关于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赵律师说明如下几点: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离婚调解书是指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由双方签字认可的离婚调解书。离婚调解书在以下情况下有两年内起诉或再审的权利:

  1、有隐匿、毁损财产的,可以在2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配。

  2、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可以在2年内申请执行。

  3、离婚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期限是2年。

  二、离婚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离婚民事调解书是指法院经过调解双方基于离婚达成的协议制作的,记载调解结果的,具有约束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由于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双方不再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书,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生效,但是,如果当事人签字不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便可以由法院认定文书无效,除此之外,倘若调解后双方当事人仍然产生矛盾导致想要离婚,那么可以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以后再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当事人拒收离婚调解书,也不影响离婚调解协议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协议时,另一方可以持离婚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能证明调解违背了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或者调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审理由,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撤销离婚调解书,但可能会有一点难度,大多数都仅仅只能改财产分配部分,对离婚部分不可能从离改成不离。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应出庭,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调解意见,如果是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而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当事人仅就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调解中已分割财产,符合再审条件的,法院应予立案审理,如涉及未做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

  三、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后果

  首先是可以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其实是能够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最后是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离婚调解书什么效力的相关内容。综上,只要当事人签字了,离婚调解书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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