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书

2019/04/10 21:11:34 查看1232次 来源:杜宝红律师

  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 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围和内容:

  1.4质量标准:合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1.5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具体工程进度要求由甲方提供,乙方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3.1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含税),最终以甲方委托的专业机构审核的审定值为准。该造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事项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工程总造价经甲方委托的专业机构审核确定后,甲方支付审定值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待保修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剩余保修金无息支付乙方。

  3.3乙方同意按下表承担工程造价酬金(预算审核费)及违约金,具体如下:

  审减率造价酬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

  5%及以下超出5%部分

  X≤5%甲方————

  5%

  X>10%甲方乙方乙方按审减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注:审减率计算公式:(审核结算值-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值)/审核结算值*100%。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

  3.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出具正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后,甲方才向乙方支付发票金额的款项。如乙方逾期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规范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责任

  5.1乙方须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符合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如因工程质量或乙方原因等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以及负面社会影响,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项。

  5.2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

  5.3乙方应于施工前将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合理保持现场环境,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及时清除各种残物、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工具,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5.4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得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第六条 验收、保修

  6.1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甲方检查验收发现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而进行的返工、损耗或延误工期等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提交甲方验收。如验收时发生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返修,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6.3乙方应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保修责任,保修期为2 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维修完毕,如逾期,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追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约完成全部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日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返修,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因此增加的返修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承担工期拖延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25%的违约金。

  7.3乙方应保证其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如因乙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而发生工程质量等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4乙方应负责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违约金、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可以选择下列(1)来解决本合同纠纷:

  (1) 大连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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